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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6日安徽合肥首屆<海卉花市杯>全國釣魚邀請賽(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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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6日安徽合肥首屆<海卉花市杯>全國釣魚邀請賽(1萬)

 

一、主辦單位:合肥市海卉花市

二、承辦單位:合肥旗祥

三、競賽日期:2015516

四、競賽地點:合肥三十崗禾潤競技垂釣基地

五、報名費用:200/人,限報180人(歡迎全國各地釣友報名參加比賽)

   電話:0551-66189199

六、報名時間:公布日起到515日截止

   過期不登記報道者視為放棄,所交報名費概不退還.

七、比賽項目:一天四場,

     3.6米大鯽魚兩場、4.5米小混養兩場)每場70分鐘。

      3.6米手竿釣對象魚項目:鯽魚尾數賽

      4.5米手竿釣混合魚項目:混合魚重量賽

八、錄取名次與獎勵辦法:

冠軍:獎金10000 +獎杯

亞軍:獎金4000 +獎杯

季軍:獎金1000+ 獎杯

第四名至第六名:獎金600+**

第七名至第十名:獎金500+**

第十一至第二十名:獎金300

二十一名至第四十名:獎金200

每參賽人員均有精美紀念品一份

比賽規則:

1、運動員按規定時間到達賽場后,憑參賽證檢錄抽簽,確定第一場的釣位,釣位一經確定,不得私自調換。運動員在裁判員引導下分區按順序排隊入場,對號入位。

2、手竿比賽單場比賽時間為70分鐘。

3、參賽釣具自備,手竿釣對象魚尾數賽項目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負〈75px);手竿釣混合魚總重量賽項目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負〈75px;可攜帶符合規定的備用竿一支。準許交替使用釣具,但不得兩套以上釣具同時下水垂釣,運動員必須手持釣竿手把垂釣。非比賽時間嚴禁線組入水。

4、運動員使用線組全長不得超過竿長0.30米。

5、運動員必須使用無倒刺魚鉤比賽,單子線只能綁一個鉤(一個鉤指一個鉤尖的鉤),鉤數總數不得超過2枚。

6、運動員必須掛立漂單漂正規拋竿垂釣,主線至漂尾長度不得長于50公分。除浮漂外釣組上不得有其他可浮于水面的輔助裝置。

7、運動員使用的釣餌必須自取自和,釣餌自選,但不準使用蟲餌及有毒有害餌料,嚴禁投放誘餌,禁上麻團、果凍、拉拉糊、米飯類拉、搓餌及同類型的刮餌,違者取消該場比賽資格,成績無效。比賽期間,嚴禁以任何形式交換或傳遞餌料。不準以手拋或器具打窩,除釣鉤外,所有的釣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帶餌料入水,不準以任何方式向賽池水中拋放誘餌,禁止毀窩。

8、運動員在比賽期間應堅守自己的釣位,有事需離開釣位和歸位時,必須經當區裁判員確認;比賽期間禁止換人。

9、比賽一律自釣,自取,自存,比賽開始與結束均以裁判長發令為準。遇有危害比賽正常進行的情況出現時,裁判長有權提前終止比賽。比賽結束信號發出后,應立即停止垂釣,收竿將線組提出水面,未入護的魚為無效魚。

10、比賽結束后,運動員原地等候計量,未計量前,不得提動魚護,所有魚獲必須經過計量。對象魚項目只計量對象魚為有效魚,混合魚項目以除鰱、鳙魚外的養殖魚魚種為有效魚。比賽成績經本人和相鄰運動員驗證確認后,成績方有效,成績確認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11、比賽各場次間,運動員應帶好各自釣具,聽從號令統一換位。

12、比賽中禁止喧嘩,禁止在釣位上吸煙、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和發聲計時器及其它電子輔助設備。不得向賽池內潑水和亂丟臟物,每場比賽結束后運動員須將本釣位清理干凈,離開釣位前必須將當場比賽產生的所有廢棄物品投放到指定地點或容器內,否則視為違規行為。

13、比賽中不得有意錨魚,掛魚,故意造成魚類死傷。死魚不計成績,各種形式故意傷害魚體者視為違規行為。

14、運動員的垂釣區域以左右臨位的分界延長線范圍內為準,釣位箭頭延長線的正前方為中心垂釣點。手竿比賽垂釣點離岸距離必須超出竿長,越位抄魚不計成績。

15、運動員須品行端正,文明垂釣,遵守賽場管理制度,尊重賽會組織人員的辛勤工作,聽從裁判員的現場指揮。

判罰條列:

對違規運動員按下列條款判罰,同一場次第二次違規時取消該場比賽成績,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當手段干擾比賽正常進行者取消比賽資格。嚴重違規者直接取消比賽資格。

1、私自調換釣位簽號者,取消本場比賽資格。

2、運動員釣具不符合規定,罰加當場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繼續參賽。

3、非比賽時間有意使線組入水者,罰加當場名次分3分。

4、釣餌不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及本場比賽要求或在賽中串餌者可處以罰分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理。

5、以不正當的方式向賽池水中拋放誘餌者取消當場比賽資格。

6、未經批準私自離開釣位者,罰加當場名次分3分。

7、比賽中,魚獲若不慎掉在護外,應立即撿起入護,否則該魚獲無效,同時罰加當場名次分3分。比賽結束信號發出后,再將魚獲入護者,除將該魚獲拿出外,罰加當場名次分3分。

8、比賽結束后,未計量私自放魚者取消比賽資格,并可追加處罰。

9、不隨區統一入場或換位者,罰加下場名次分3分。

10、比賽進行中,運動員大聲喧嘩,將廢棄餌料等垃圾亂丟亂扔,罰加當場名次分3分。

11、故意傷害魚類,罰加當場名次分3分。故意錨魚,掛魚直接取消比賽資格。

12、運動員的釣點不符合比賽規則,罰加當場名次分3分。

13、故意越位抄魚或遛魚影響他人垂釣的,罰加當場名次分3分,直至取消比賽成績。

14、運動員不互相尊重;同裁判員或賽會組織人員爭吵打鬧者取消比賽資格。

15、運動員其它違反比賽規則行為,可予以口頭警告至加罰當場名次分3分的處罰。

成績計算辦法:

在比賽中,未有魚獲者以所有賽區中的最大參賽人數為其得分,棄權者不計算比賽成績。成績名次以個人4場比賽的名次分之和(總分)確定,總分優(少)者居前,若總分相同則先以單場最好成績優劣排序,后以鯽魚總尾數依次區別先后排名,以上成績計算辦法仍不能確定名次時,則以抽簽方式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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